科目名称 | 民族学通论 | 编号 | 701 |
考试专业 | 民族学(一级学科) | ||
一、考试性质 | |||
考试科目地位:民族学专业的专业学位课。 考试对象:报考民族学(一级学科)的考生。 考试目的: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 |||
二、考核目标 | |||
《民族学通论》考试旨在对报考群体进行初步筛选,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应系统掌握民族学的基本知识; 2.学生应系统掌握民族学的基本理论; 3.学生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社会文化事项。 | |||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 |||
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3小时。 2. 试卷满分:本试卷满分为150分。 3.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4. 试卷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 30分(共6题,每小题5分) 简答题 40分(共4题,每小题10分) 分析论述题 80分(共2题,每题40分) 5. 试卷内容结构:基本知识及理论占试卷的47%,综合能力的运用占53%。 | |||
四、考试内容 | |||
一、民族学研究的基础知识 人类的起源、人类的种族、语言与民族、经济文化类型 二、民族学的源流、研究方法和任务 民族学的源流、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方法、中国民族学的任务 三、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形态 四、婚姻家庭与亲属制度 五、文化 文化的概念与性质、文化分类、民族学文化研究的意义 六、民族学的应用 民族学的分支学科、少数民族的人口问题、民族地区的生态问题、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问题、民族地区的教育与科技问题、民族学与我国社会发展等内容。 | |||
五、参考书目 | |||
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