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学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要求,现将学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采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目采集时间:7月12日至7月24日;
二、科目采集具体要求:
1、在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时,暂按2017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安排2018年分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
2、招生目录中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3、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应合理设置,每个二级学科、领域目录下研究方向不宜设置过多,建议不超过6个研究方向;
4、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学位及化学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初试专业课均为两门,其余学科的初试专业课均为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应尽量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并指定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请相关学院征求导师意见并认真审核专业课考试科目)。
5、一名硕士生导师最多只能出现在两个二级学科中,没有通过导师资格复审的导师以及没有在学院网站公布简介的导师不得列入2018年招生导师名单中,校外兼职导师须注明兼职,如:刘复友(兼)。
6、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为1门(该科目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参加的考试科目,如果对于调剂生有其他考核要求,请另外附加调剂生复试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2门。所有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所有的复试考试科目应指定参考书目,不用注明考试范围。
请于7月24日下午五点前通过学校电子政务平台将科目采集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于8月22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和领导签字的纸质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科目采集的材料一经采集上报,就不得更改。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内容范围及参考书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