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我校2020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为动态调整增量,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未完成的骨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根据教育部文件,我校骨干硕士计划为18人(四川4人、西藏10人、甘肃2人、青海2人)。
2.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三、招生生源
1.生源地在西藏、青海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西藏、青海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西藏、青海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四川、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四川、甘肃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四川、甘肃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其他报考条件、网报及现场确认、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等登录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utibet.edu.cn/)进行查看。
4.考生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并填报真实无误的考生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需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5.考生报考前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未经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五、录取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六、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4.请在网报完成后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至我校研招办,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6日。
寄送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10号西藏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850000)
电话:(0891)6405192
5.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公告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