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二、湖北科技学院简介
湖北科技学院位于湖北省咸宁市,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
1946年,成立于1937年的蒲圻师范学校和成立于1942年的湖北省立第一高级中学湖北省咸宁高级学校合并为咸宁地区师范学校,先后更名为武汉师范学院咸宁分院、咸宁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65年,湖北医学院咸宁分院创立,1994年独立设置咸宁医学院。2002年3月,咸宁医学院、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咸宁学院;2011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