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燕山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评审以《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国家助学金发放以《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以《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为准执行。按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8万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4万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16万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予以支持。
若在入学前,学校发布新的奖助办法,则以新标准执行。
二、燕山大学简介
燕山大学(Yanshan University)简称“燕大”,坐落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中俄工科大学联盟观察员单位。
学校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195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型机械系及相关专业成建制迁至工业重镇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组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型机械学院。1960年独立办学,定名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成为原机械工业部直属高校。1978年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年至1997年学校整体南迁秦皇岛市。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燕山大学。1998年,由原机械工业部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00年,河北轻工业管理学校并入燕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