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设立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联合培养基地科研津贴等奖助制度: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生每年2万元,奖励人数按每年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600元,按10个月发放,覆盖面10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奖励对象的50%。
(四)王涛英才奖学金:由原石油工业部王涛部长为了培养更多出类拔萃的创新型人才,利用个人积蓄于2008年创立,硕士生2万元/人。
(五)中国石油奖学金: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石油”)设立的优秀生奖学金,每生6000元。
(六)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津贴:助教岗位津贴按15元/当量学时计算,助研岗位津贴由聘用教师确定,助管岗位津贴按每岗每月500元,辅导员岗位津贴按每岗每月600元。
(七)联合培养基地科研津贴:由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设立,对学校与该院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每生每月1200-1500元。
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简介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是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辽宁省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建高校,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辽宁省石油化工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基础培训基地、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培养基地,团中央确定的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和KAB创业俱乐部高校。
学校创办于1950年,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时名抚顺石油学校;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1970年更名抚顺化工学院;1980年成立抚顺石油学院;2002年2月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成绩。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