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突出者入学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15%;二等奖学金5000元,比例25%;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30% 。入学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先一志愿然后调剂考生的次序评定。
4、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人。
5、设立“三助”岗位。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根据工作情况最高为600元/月·人。
6、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业成绩突出的有关专业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