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新生入学奖励金(一志愿)
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8000元/生的奖励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5000元/生的奖励金;余者可获得3000元/生的奖励金。如有位次并列,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排序评定。
2.课业奖学金
基本学制内,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根据综合表现和各科成绩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8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5000元/生的奖学金;前30%-70%者(含70%)可获得3000元/生的奖学金。
3.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1)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工作,并以我校作为第一发表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根据刊物级别(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目录定期发布),经评定后给予1-3万元/篇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2)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创业创新赛事,根据赛事级别与奖项级别,获奖个人或团体可获得1-3万元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4.生活补助
在基本学制内获得每月1400元生活补助(共计发放25个月)。
5.其他全日制奖助学金
在基本学制内,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
6.创业奖学金:部分极富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申请获得创业奖学金,金额5-10万元,详询招生培养单位。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创业奖学金:部分极富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申请获得创业奖学金,金额5-10万元,详询招生培养单位。
2.新生入学奖励金(一志愿)
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20000元/生的奖励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10000元/生的奖励金;余者可获得5000元/生的奖励金。如有位次并列,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排序评定。
3.课业奖学金
基本学制内,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根据综合表现和各科成绩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20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10000元/生的奖学金;前30%-70%者(含70%)可获得5000元/生的奖学金。
4.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1)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工作,并以我校作为第一发表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根据刊物级别(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目录定期发布),经评定后给予1-3万元/篇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2)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创业创新赛事,根据赛事级别与奖项级别,获奖个人或团体可获得1-3万元的科研创新奖学金。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公布的奖助金管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