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一)奖学制度
1.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名额以北京市下达名额为准,奖励金额20000元/人。
2. 学业奖学金:在全面评价研究生各项素质基础上,奖励成绩优异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获奖者授予“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并发放奖金。
3. 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奖学金:该奖项是对在各方面有优异表现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实施的奖励,包括: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北京物资学院毕业生专项奖学金、优秀硕士论文奖学金,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4. 单项奖励: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研究生,设有 新生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术之星奖、竞赛能手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文体标兵奖、志愿服务奖,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5. 学院奖学金: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的用于奖励成绩优异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实施的奖励。获奖者由各学院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6. 其他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校友等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在校研究生中有优异表现的学生而实施的奖励,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奖励办法》执行。
(二)助学制度
1. 国家助学金: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 “三助”制度: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制度,可获生活补助300~800元/月。
上述助学体系的受众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北京物资学院简介
北京物资学院(Beijing Wuzi University),简称“北物”,坐落于中国首都北京市,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北京物资学院1980年建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86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10月,划归北京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