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助体系设置 (一)研究生基本奖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 (1)定位: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覆盖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标准:6000元/年·生,分10个月发放。(具体执行依据《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奖学金 (1)定位: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指标:以河南省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3)标准: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执行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学业奖学金 (1)定位:勤奋刻苦、锐意创新、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2)覆盖面:全部参评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每个等次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3)标准:一等奖学金8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4000元/年·生。 以上研究生基本奖助项目适用于档案(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且本学年已缴清学费的全日3 制在校研究生。 (二)研究生其他奖助项目 1.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为鼓励研究生多出优秀的科研成果,提高创新与实践能力,学校每年根据《**学院研究生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均给予奖励。 2.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为鼓励研究生学术创新,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河南省和学校每年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学校对省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3的配套奖励,对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500元奖励。 3.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为鼓励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校根据培养需要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研究生处设立的“三助”岗位津贴标准为3000元/年·岗;各培养单位设立的“三助”岗位及津贴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4.困难补助 为缓解研究生的生活压力,学校加大对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研究生困难补助覆盖面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0%。具体补助标准及申请条件根据《**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研究生其他奖助项目适用于已缴清学费的所有全4 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附则 1.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