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8〕24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类别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名额:2人;奖励标准:20000元
(二)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名额:1人;奖励标准:10000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名额:20人(2016级7人,2017级6人, 2018级7人);奖励标准:8000元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标准:每年8000元;评选范围: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五)赤峰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名额:共15人(2016级7人,2017级8人)。一等奖5人(2016级3人,2017级2人);二等奖5人(2016级2人,2017级3人);三等奖5人(2016级2人,2017级3人)。
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评选范围:2016级、2017级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一) 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赤峰学院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办法》、《赤峰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赤峰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赤峰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组织研究生申报、评定各类奖助学金,按要求公示后,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要成立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在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初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标准质量,确保获奖学生优中选优。
(三)研究生不得重复获得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报告两份。内容包括: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相关内容。
(二)学校留存的相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电子版文档可在我院网站下载(http://web.cfxy.cn/yjs/xzzq/yjswj/index.htm)。
(三)报送给自治区教育厅的材料:
1.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2018年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3.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
4.2018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5.2018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
6.2018年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
7.2018年赤峰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
注意事项:学生个人姓签名、推荐意见和评审意见需手工签署。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8日前
报送地点:崇德楼321室
联系人:丽敏 联系电话:8300506
邮箱:605470231@qq.com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