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3]233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 [2018]237号)、《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大发〔2014〕88号)文件,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的相关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核工作:
一、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三、助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13,000.00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6,000.00元/生·年。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
(一)各研究生务必在2019年7月21日17:00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交资环学院研究生科415室。具体材料有:
1、《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QQ群发布在线表格填写,不需要交纸质版)。
(二)逾期未将材料的研究生视为放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时,要在“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每月收入多少”栏如实填写是否有,有多少。
(二)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在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不享受助学金。
(三)各研究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若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綦娅
联系电话: 83627875
邮箱:515275971@qq.com
附件一:附件一:贵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doc
附件二:附件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网上申报说明.doc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