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学科(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调剂申请(见下表)。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学院将通过该系统通知考生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我院首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0日8时,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调剂系统开放12小时后才会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8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不接收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不接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调剂考生。
序号 | 招生专业 | 初试成绩 | 拟接收调剂复试人数 | 其他学术要求 |
1 | 085205冶金工程 | 260(35,53) | 7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