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是宁夏唯一一所师范类本科院校,也是宁夏建立在南部山区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学校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自治区教育厅和固原市政府共建单位。2012年11月首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3年5月成为宁夏首所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学校。学校先后2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被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是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授予的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之一,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大学生教师教育技能训练中心”经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训练中心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可持续发展、教育专硕研究生教师教育技能培养提供综合性实验、实践、实训平台。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28000平方米,总校舍建筑面积183260平方米。学校编制550名。现有教职工532人,其中专任教师404人,教授71人、副教授1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27%,有博士31人,硕士27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5.74%。专任教师中有国家“万人计划”中“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数理学部委员1人,首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获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2人,自治区“塞上名师”1人,自治区“313”人才工程3人,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6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入选自治区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3人。获自治区“9·10”奖章5人,1人被评为“六盘英才”。学校设有12个教学单位和网络管理中心、教师教育中心等教学辅助部门;设有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的31个本科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政)、小学教育七个学科方向。硕士生导师31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项;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建设专业4个、特色专业6个、技术创新中心2个、优势特色学科1个、重点学科6个、立项建设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1个;培育建设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2个。有校级重点学科12个、研究(工程)中心6个、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6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
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接收35名调剂考生,其中学科教学(语文)8人,学科教学(数学)5人,学科教学(英语)3人,学科教学(物理)4人,学科教学(化学)5人,学科教学(思政)6人,小学教育4人。
一、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二区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学科领域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4.本科阶段为师范生、本科专业与所录取相关专业相近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调剂程序
1.凡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之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预调剂志愿。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第一时间登陆并填写“宁夏师范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调剂申请表,否则调剂无效。
我校在同等条件下,根据调剂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资格,额满为止。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务必在短信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未回复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学制、学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在实习实践基地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校内外完成。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其他事项
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复试期间免收复试费用。
五、联系信息
网址:http://yjsh.nxtu.cn/
咨询电话:0954-2023221
联系地址:宁夏师范学院文苑校区研究生楼4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简老师马老师0954-2023221
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