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6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调入我校需满足:
1.符合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总成绩均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考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志愿学硕可调入我校专硕,统考英语科目不做要求)。
二、招收调剂领域与人数
根据我校今年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和初试基本情况,以下领域接收考生调剂
专业领域代码 | 接受调剂复试人数 | |
045101 | 教育管理 | 8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14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2 |
045107 | 学科教学(生物) | 6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6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6 |
045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10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2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4 |
合 计 | 58 |
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并于2016年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相关信息。
三、调剂原则
1.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研究生调剂工作;
2.同等学力考生调剂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应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不少于两年;
3.调剂教育管理专业领域考生,需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同等条件下,师范类考生、本科学历、通过英语六级、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的考生优先调剂。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3-8833019(肖老师)
电子邮箱:yjszs@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