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障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实际情况,制定《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全日制)
序号 | 学科(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接收调剂名额 |
1 | 体育学 | 运动人体科学 | 学术型 | 9 |
体育舞蹈学 | 学术型 | 1 | ||
2 | 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 学术型 | 5 |
特殊教育学 | 学术型 | 7 | ||
课程与教学论 | 学术型 | 5 |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学术型 | 3 | ||
教育技术学 | 学术型 | 5 | ||
3 | 应用心理 | 应用心理 | 专业型 | 3 |
4 | 新闻与传播 | 新闻与传播 | 专业型 | 12 |
5 | 体育 | 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 | 专业型 | 12 |
二、调剂及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批调剂开通时间:5月21日0:00-24:00。我校第二批复试(含调剂考生)时间拟定于5月26日-28日,复试具体日程安排由各学院(科研机构)另行通知。
三、调剂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时间的先后顺序、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五)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为24个小时。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
(二)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查看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三)各学院(科研机构)审核调剂考生信息,选择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
(四)研究生处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进行公示,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五)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我校设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六)各学院(科研机构)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学院(科研机构)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
(八)研究生处在“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九)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我校设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同《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方案》(详见研究生处主页)。提交审核材料的要求、复试方式、缴费方式、复试纪律均与我校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一致,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b.tjus.edu.cn/index.ht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3016498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