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公正进行,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2019〕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2020〕4号)、《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大海大校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取科学的考察方式,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考查,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为首要考核内容,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3.公平公正、高效透明。规范考核程序,加强监督监管,确保复试全过程公开透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分类复试,各有侧重。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分类复试,分别着重考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以下14个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全校研究生复试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作出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决策。研究协调解决复试期间防控工作的具体问题。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登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事项。
以及复试工作督查组、思想政治考核组、体检考核组、考生资格审核组、成绩复核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与卫生防疫组
等,负责复试相关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综合面试组和思想政治考核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
三、复试条件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退役士兵计划考生总分需要达到252分以上。
四、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接收的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法学)专业不接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考生的调剂。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且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也不能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
五、调剂考生复试遴选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优先。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优先。
3.考生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方式为无接触远程网络面试,满分分值220分。
复试形式为①考生外文自我介绍。②考生回答考官随机提问中英文问题(参见但不限于《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考试大纲》)。
复试内容及分值如下:
综合面试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满分分值 |
外语听说能力 | 外语自我介绍 外语回答问题 | 25分 25分 |
专业能力 | 专业知识背景 科研素质 创新意识 | 40分 15分 15分 |
沟通与表达能力 | 理解能力 思维方式与方法 语言组织能力 | 20分 15分 15分 |
大学期间综合表现 | 心理健康状况 大学学业成绩 大学毕业论文 大学创新创业成果 | 20分 10分 10分 10分 |
合 计 | 220分 |
4.同等学力考生需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复试笔试专业课目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学校将在同一时间通过远程面试系统下发试题至考生,考生须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在远程监控环境下完成作答,并在考试时间内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缺考。
七、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
1.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和网络综合面试(满分220分)之和,总分满分720分。考生成绩汇总由研究生院负责。
2.各学科(领域)根据录取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发放拟录取资格,满额为止。
3.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24小时内同意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对其发放待录取通知。
4.考生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网络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32分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个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提交体检报告电子版(考生自行在其本人所在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体检)和《思想政治鉴定表》电子版(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体检报告审查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鉴定表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考生开展体检、身份核对、学历核查、心理健康测试、学业考查等全方位复查。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校成立复试成绩复核小组,对考生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复核。
3.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可向研究生院、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辽宁省招考办进行投诉和申辩。
投诉、申诉联系电话:
学校研究生院0411-84763205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411-84762625
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九、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学校制定《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复试期间疫情防控与管理工作。
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制定《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2),指派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案及时应对处置师生疫情突发事件。
2.技术保障组负责学校网络综合复试期间网络带宽和软件技术支持,确保提供两套软件和两路接入宽带,确保一旦其中一套软件或宽带出现故障,可第一时间进行替换。
3.面试过程中,一旦个别考生掉线,综合面试组根据考生情况判断考生是否恶意断线,如果为恶意断线,则按照考生作弊处理;如果非恶意断线,则考生当次面试无效,重新进入面试排队等待区,等待重新面试。
十一、信息公开与咨询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及相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dlou.edu.cn)和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学校于4月26日至30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宣传咨询”栏目接受考生网上咨询;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将通过电话0411-84762665、电子邮件sunqian@dlou.edu.cn和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留言栏目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咨询时需说明准考证号及姓名,相关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
附件: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