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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天任教育 | 更新时间:2020-06-0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2.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

  3.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推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并对专家进行培训,提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对复试中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4.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各专业(领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复试的具体工作。

  5.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的监察工作。

  二、复试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以考生初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信息为初始依据,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和客观评价的原则。

  三、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和比例

  ①初试单科、总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并按上线情况分专业领域确定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150分(初试试卷总分为500分)。

  ②实行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①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信息、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成绩单(应届生)和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审查《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②审查方式。利用学信网等平台进行。

  ③审查结果。考生经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对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报名时为准)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由相关学院组织)。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课程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参加本次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拟于5月7日后进行(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批拟于5月20日后进行(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

  2.复试方式

  所有复试环节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3.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①专业知识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②英语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听说能力,重点检测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

  ③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举止及礼仪等。

  4.复试分数

  ①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40分,英语能力测试20分,综合能力测试40分)。

  ②复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的选拔

  ①复试专家小组应由至少5位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

  ②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③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复试内容要求

  ①学院复试工作组要对命题教师及复试题目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②由于复试方式调整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形式应做相应调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复试工作。

  ③为保证网络远程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各学院应针对每一专业(领域)制定多套复试考题。

  3.复试过程要求

  ①各学院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②各学院应准备满足疫情防控期间标准会议室要求的复试场地及复试工作所需设备,并进行相关防护;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按照疫情防控期间会场标准要求就座。正式复试前,各学院应对复试环节进行充分演练。

  ③采用统一平台进行复试,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

  ④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须当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复试情况表》要上报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独立完成整个复试过程,并保证个人网络终端畅通。

  ⑥严肃复试过程中的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⑦学校信息化中心应做好网络技术支撑,同时各学院应设置技术服务工作组,以保证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试卷总分数×100)×60%+(复试成绩)×40%。

  3.各专业领域按照总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以上成绩皆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指标,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后进行调整。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录取结果公示

  ①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

  ②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③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信息上报

  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八、工作纪律

  1.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城建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天津城建大学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接触复试题目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3.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相关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九、其他说明

  1.复试缴费。我校将适时开放网上缴费平台,参加复试考生须按规定缴费。

  2.网络远程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保证网络连接和手机电话通畅,以便及时接收拟录取信息。

  3.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暂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时由学校医院组织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

  十、联系方式

  1.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

  网址:http://master.tcu.edu.cn/

  信箱:yanzhaoban_tcu@163.com

  电话:022-23085040

  2.申诉渠道

  申诉部门:天津城建大学办公室

  信箱:ybgs@tcu.edu.cn

  电话:022-23085000

  传真:022-230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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