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复试线的说明:
(1)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线要求后续见学校的有关通知。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符合考核规定条件,可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
(5)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考生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各阶段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