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2020〕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0年4月14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和2020年4月22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复试质量,选拔合格生源,发现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应急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实施复试工作三级管理体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校级统筹、学院(研究院)组织、教研室实施和纪检监察监督的三级管理模式。
(三)明确复试工作基本规范。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标准统一、客观评价,采用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参与复试的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参加任何形式有关研究生复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复试命题、面试等信息,不得接受任何有关复试内容方面的咨询。对存在涉密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复试工作实施逐级报备制度,实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5.实施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复试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订复试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做好复试场所管理和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对考生和家长进行考试防疫教育宣传,向考生讲解防疫措施、个人防护注意事项、防疫报告要求等,确保安全。
(二)坚持公平公正。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正义,严格做到复试过程各环节对同类考生做到评判标准一致,评判流程一贯,评判尺度统一,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严守招生考试工作的纪律要求,保证复试工作过程透明,考查记录完整,考试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三)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结合专业人才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等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成绩要求
根据招生计划、上线人数、学科特点,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复试最低分数线。该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已于4月24日在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官网上公布。https://gs.cupes.edu.cn/zsgz/zstz/b68abc50106a47b1a0f4c2fa0d772a02.htm
(二)关于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首都体育学院关于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信息公告》,并于4月27日向社会公布了调剂信息。https://gs.cupes.edu.cn/zsgz/zsjz/86c60c8a50144ccdabd6909c5e682917.htm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一是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初试分数排序在原所报专业方向(领域)直接参加复试。二是调剂考生可调剂至缺额专业方向,经教育部调剂平台确认后参加我校复试。三是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四)资格审查
研究生部在复试之前将统一组织对所有入围复试的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查验考生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学生的学生证)的原件,对比人像,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研究生部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生证)的复印件,以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上述材料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寄送至研究生部。由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原件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标记,并做出说明和提交日期承诺,后续安排补审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提供的审核材料及提交方式将在我校官网、研究生部生官网另行公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学校确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复试平台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复试内容:因受疫情影响,调整往年复试中所有科目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将笔试考核纳入综合面试环节,考核形式改为考生面试时随机抽取试题现场作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也采用面试形式,考核形式改为考生面试时随机抽取试题现场作答。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旨在全面考查学生的专业、专项知识与素养、一贯表现和科研能力;考查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面试由专业复试小组在网络远程专业面试复试时一并进行,由考生自述完成。考生自述可与专业面试时的考生自我介绍合并进行。考生主要将自己在本科学习或工作期间的学习成绩或工作成就、所获奖项、社会实践、学术参与、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和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自述,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自述给予评定。
(2)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因疫情原因,本年度我校将原计划的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合并在专业面试环节进行,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在考生进行专业面试时分别抽取试题。一为专业笔试试题,采用开放式题目,学生口述回答进行;题目设计体现综合性,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运用能力。另一为专业面试试题, 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潜质。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评定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体育类专项技能评定主要考察考生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和运动水平的情况。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运动训练(竞赛)理论与实践、身体运动功能训练(含体能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二级学科科学学位的考生须按照专业方向进行运动专项技能测试。体育专业学位考生专项技能测试设有篮球、田径、体操(含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舞蹈等)、排球、小球(含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等)、足球、武术套路(徒手、器械)、竞技格斗(跆拳道、散打、摔跤、柔道、拳击)等项目,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进行测试评定。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技能评定内容有口语表述、本科论文陈述与问答、影视分析等。专业技能评定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有关专项技能评定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
(4)英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在考生专业面试时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30分。
(5)同等学力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参加,另外组织时间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抽题(教育学、体育保健学),以口述回答形式完成。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关村医院。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基本程序
(一)阅读有关通知,了解复试环节,明白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所有考生须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规定,特别要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内容,仔细阅读我校先后所发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通知。充分了解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复试的各个环节,特别是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按时间节点提前准备好材料和工作事项。
(二)做好软硬件安装、测试和注册工作。所有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远程面试系统,一般为两套,要熟练掌握远程复试系统的操作及应急处理办法,并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验证。
(三)考生提前提交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审核等有关材料,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时网上报到,与复试小组对接并熟悉操作演练。考生要在正式面试前要进行网上报到,应与研究生部、专业复试小组取得双向联系,并按研究生部要求提交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供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复印件应于指定日期寄往我校研究生部。同时,考生要进行网上报到,要与复试小组进行对接,了解复试日程安排、具体时间、服装要求、运动器材要求、网络复试双机位设置要求等,进一步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四)有关考生提交运动技能视频。参加体育运动专项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按学校要求自行拍摄运动专项技能小视频,并按时提交各学院。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缴纳复试费用。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另行通知)完成复试费缴纳,费用标准为每生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六)网络远程综合面试的候考。专业复试小组和考生在开始面试前20分钟,需进入网络平台系统进行候考。专业复试小组须对考生进行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行核查;同时,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小组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复试小组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和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考生应在独立、安静、不受干扰、网络良好、无其他人员的场所和环境下进行候考。
(七)远程网络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具体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面试全程必须录音录像。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违反者按作弊处理。
(八)复试成绩的核算与查询。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统计整理各项复试内容的成绩。考生在综合面试结束后1-2天内可上网查询自己成绩。
五、成绩计算办法
(一)学术型研究生考生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学科所属专业方向)=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x7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4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2.复试成绩(术科所属专业方向)=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x7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20%+体育专项技能成绩占2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注:术科所属专业方向指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运动训练(竞赛)理论与实践、身体运动功能训练(含体能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二级学科}
(二)专业型研究生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含全日制与非全)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x70%(专业笔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评定成绩占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三)考生复试成绩公告。复试成绩拟于6月8日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要除以 5 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最后总成绩的40%。初试、复试的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 6︰4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排名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六、录取
(一)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区分学习方式)。学术型按各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录取,专业型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本专业方向剩余计划,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三)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人)单独排名录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者;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身体情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者。
七、政审
拟复试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部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列入复试名单,经公示后参加复试;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因疫情原因,确实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需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八、招生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各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结果全面领导与负责。
(二)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有专门人员到复试工作现场巡视,对全过程进行监察。
(三)实行招生录取复议制度。研究生部在复试之前之后均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部接待电话010-82099034,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82099015,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号码为010-82837456。通讯地址: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