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8日至3月31日在首都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所有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我校不再另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统考全日制学术型:我校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14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2、统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我校2019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11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3、单考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2019年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满分为100分的科目不低于6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85分,总分不低于33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满分为100分的科目不低于5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20分。
(四)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我校2019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具体分专业复试比例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我校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方式及所占比例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得破格复试。
(2)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专业不得破格复试。
(3)考生总成绩应在本专业中相对名列前茅,统考政治或外语在国家线5分之内。总成绩或业务课成绩不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不得破格复试。
(4)破格复试考生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规模的3%。
(5)不得跨专业破格复试,调剂考生不得破格复试。
(6)专业内须按成绩顺序选拔破格复试考生。
三、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原则
1、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2、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相关专业,但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调剂。
(二)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含有数学的专业,接收调剂生初试相应科目也应为数学科目,否则不能接收。
4、单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复试。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调剂生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等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制定本院系具体调剂工作细则和确定调剂复试、录取名单。
2、我校需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缺额信息为准。
3、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于3月20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4、我校各招生院系会对提出调剂申请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并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5、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和本单位考生,只要复试录取类型(学术型调专业学位或全日制调非全日制)或专业有变化,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否则无效。
7、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原则上不得再接受其他单位的复试申请。
四、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就业合同提交录取院系,未提交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一旦录取数据上报,将不能对录取类别予以调整。
2、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请考生参加复试时认真核实本人的学习方式。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办法
(一)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
2、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六门或六门以上);
4、所有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请携带上述所有需要的材料按时到院系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费缴纳办法
1、缴纳复试费人员:
(1)所有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我校调剂并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
考生。
2、复试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3、复试费缴纳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网上缴纳复试费。
网址:http://meeting.yizhifubj.com.cn/web/main.action?meetingId=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