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通知
我校各学院(所)拟定于2019年3月25日—4月3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上线生组织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1日前与各学院(所)联系,了解各学院(所)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具体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以招生学院(所)通知为准。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政治表现(原单位出据)、考生自述(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调剂考生特别注意:
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填报调剂信息,复试合格的考生如被拟录取,必须在招生学院(所)办理待录取手续,否则将无法录取。
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