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工作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加权,综合评定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是70%和3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第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本校本专业初试总成绩最高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2.调剂考生
初试加权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60%+初试其他科目成绩之和×40%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总成绩/调剂考生本专业初试加权总成绩最高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虑到部分调剂生初试所考科目与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两类,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类调剂生排序。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生次之。
调剂考生,同一专业不同复试批次之间单独计算录取分数,按批次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7.泄露复试相关内容的考生以及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入学后选择导师时,如某学科某个研究方向导师名额已满,需调剂到该学科其他研究方向导师名下。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制定体检要求。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新生报到三个月内,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体检、政审合格并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方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bigc.edu.cn/yjszs/index.htm)和二级学院网站公示。
七、投诉和监督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或监察处实名反映。
2.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人巡视复试现场。
3.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期间及拟录取名公示期内受理投诉,投诉电话:60261016(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学校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二级学院的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一:
北京印刷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355 | 53 | 80 |
055300 | 出版(专业学位) | 355 | 53 | 80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 | 395 | 53 | 80 |
120202 | 工商管理 | 341 | 48 | 72 |
125300 | 会计(专业学位) | 193 | 46 | 92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 | 280 | 37 | 56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63 | 37 | 56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263 | 37 | 56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63 | 37 | 56 |
085400 |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263 | 37 | 56 |
083900 | 网络空间安全 | 263 | 37 | 56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346 | 38 | 57 |
130400 | 美术学 | 346 | 38 | 57 |
130500 | 设计学 | 346 | 38 | 57 |
135108 |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 346 | 38 | 57 |
080200 | 机械工程 | 263 | 37 | 56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21 | 44 | 66 |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9分。 |
原标题:北京印刷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http://gs.bigc.edu.cn/yjszs/2021nzs/f1907b61170e42378dc2816f581277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