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安排
内容 | 时间 |
报到 | 3月29日 |
体检 | 3月30日 上午8:00 |
专业课笔试 | 3月30日 下午14:30-17:30 |
外语水平测试 | 3月31日 上午08:00-12:00 |
专业面试 | 3月31日 下午14:00-17:00 |
同等学力加试 | 4月1日 上午9:00-11:00 |
MPA政治加试 | 4月1日 上午9:00-11:00 |
二、复试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完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尽快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在“查看待录取通知”选项中查看待录取通知,我校将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务必在24小时内进行回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将解除“待录取”标志,我校将依照成绩顺序递补考生。
(一)考生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3)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籍证明);
(4)学生证(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5)《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表格在研究生处相关下载中下载);
(6)在校历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加盖教务处印章,往届学生不需提供)。
(7)一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表用)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上述第1项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3)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除上述第1项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属于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2)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该证明必须是电脑打印的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的原件。
③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要求毕业后回当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
(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提交有效证件者不予复试。
(三)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结业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期间,考生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五)参加复试的考生如果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录取资格,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三部分满分分别为200分、150分、150分。
(一)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内容严格按照《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命题。
(2)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200分。
(2)严肃考场纪律,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50分。
1.听力:满分100分。
2.口语:满分为50分。
(三)面试要求
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9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全体考生于面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各学位点指定的面试地点。按工作人员要求抽取面试顺序。
2.面试主持人宣布面试开始,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其余考生在休息区等候。
3.考生自我介绍(介绍时间约为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民族、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所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主要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获得奖励等情况)。
4.面试老师将开始提问,按照面试教师的要求认真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