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要求
1. 调剂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以及符合我校报考条件。
2. 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调剂相同专业的考生。
5. 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名单。
6. 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7.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入学蒙语授课的考生可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要求接受调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调剂系统将在3月 26 日 上午10:00 开通,调剂系统首次连续开通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24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