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安全保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立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2、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2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等)。
(二)机构职责
1、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见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见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3、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见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实际计划 | |
普通计划 | 士兵专项计划 | ||||
120200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 | 19 | 19 | 0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12 | 12 | 0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10 | 10 | 0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25 | 24 | 1 |
会计 | 非全日制 | 30 | 30 | 0 | |
小计 | 96 | 95 | 1 |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必须满足《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各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复试成绩要求
商学院 | 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 |
120200 | 工商管理 | 19 | 345 |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12 | 343 | |
025600 | 资产评估 | 10 | 343 | |
125300 | 会计(全日制、非全日制) | 54 | 200 | |
会计(全日制士兵专项计划) | 1 | 190 | ||
备注: (1)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专业复试成绩要求,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会计硕士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执行250%复试差额比例。成绩总分≥200分,英语二≥44分,单科(满分>100分)≥88分。 (3)会计硕士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执行200%复试差额比例,复试成绩要求不低于190分。 |
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以不同调剂复试批次的调剂公告为准。
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专业学位以及会计专业学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执行250%复试差额比例。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若符合调剂申请条件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差额人数的专业,按照实际申请人数确定。
接受调剂专业要求: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会计硕士专业限定接受报考专业相同的调剂考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④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⑥《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用于身份识别的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⑦《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考生准备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最终被录取的考生,以上所有材料原件需妥善保存好,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加分资格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对应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采用钉钉软件平台,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2、复试内容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以《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形式采用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会计(专业学位)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50%。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会计硕士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形式采用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同等学力加试: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形式采用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方式。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对于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面试:每生测试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5%。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多学科知识素质(含人文素养)、相关技能或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学习、科研、竞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材料情况)。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对于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复试具体要求
(1)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
(2)三随机原则: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题。
(3)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及加试环节,并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政治理论及外语复试小组负责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思想政治与心理素质考核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学院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以及专职思政教师完成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思想政治与心理素质考核。
心理测试:考生登录网站http://www.xjkjzg.cn:8080/occc进行测试(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本次测试为考生特点测试,选项无对错之分,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即可。请各位考试按时完成测试,逾期不测的,后果自负。具体流程见附件《2020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通知》。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配备两名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或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的教师。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
(5)专业综合面试评分成绩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满分100分;其它按照成员评分均值计算,满分均为100分。
(6)复试、评分、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全程须录音、录像、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网络复试的实施
1、复试流程
(1)按规定时间提交资审资料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2)请在主机位和副机位设备分别下载钉钉软件、安装注册(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自行熟悉操作方法,提前准备考试环境(要求见《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3)考试当天在准备好的考试环境中,保持钉钉在线。调试好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畅通等),提前进入系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保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复试全程禁止使用耳机;全程视线不离开屏幕。
(4)考生听到钉钉复试系统呼叫即刻应答进入备考间,校验身份,宣誓承诺诚信考试,用手机环扫所在环境,请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要求,准备进场。
(5)进入考场再次核对身份和环境,方可进行考试,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可以离开摄像范围。
●网络远程复试时中途离场的,原则上面试成绩计0分。
●网络远程复试时出现软件故障的,应立即切换到备用软件;若备用软件仍不能正常工作,原则上面试成绩计0分。
●网络远程复试时网络故障
■出现网络中断时,考生应立即主动与考务人员联系并说明情况,中断2分钟内无法联系考生的(以考场端录像为准),面试成绩计0分。
■超出2分钟并在5分钟(含)内解决,重新进入复试,但须重新抽取本环节试题;超出5分钟,将暂停考生复试。
■网络中断时面试时间计时不暂停。
(6)需要提交考试材料的,按照规定时间提交。
2、复试时间
序 | 考试项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备考时间 |
1 |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 2020-5-16 2020-5-17 | 8:00-17:30 | 7:30-17:00 |
2 | 工商管理综合面试 |
2020-5-16 2020-5-17
| 8:00-12:00 | 7:30 |
3 | 会计硕士综合面试 | 2020-5-16 2020-5-17 | 8:00-17:30 | 7:30-17:00 |
4 | 同等学力加试 | 2020-5-17 | 8:00-12:00 | 7:30 |
5 | 心理测试 | 2020年5月15日8:00-14:00。 | ||
备注: 1.考生务必在自己需要参加考试的时间段,保持网络在线,工作人员将随机分组,并随机呼叫考生入场准备。 2.心理测试:考生登录网站http://www.xjkjzg.cn:8080/occc进行测试(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按时完成测试,逾期不测的,后果自负。具体流程见附件《2020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通知》。 3.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
3、复试纪律及免责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并且,此种未经允许获得的影音材料不得作为申诉依据,考生申诉时应以考场端的录像、录音资料为依据。
(7)学院尽最大努力保障考场端的软件及网络通畅,也尽可能地协助考生完成考试,如果考试期间出现非考场端的原因意外,导致考生没有复试成绩的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和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体检
体检要求以学校《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五、调剂
商学院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进行实施。
六、录取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会计硕士专业除外)=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3、复试成绩(会计硕士专业)=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合格但因差额不能录取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有缺额的相近学科(专业),经考生申请、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可以最近一次复试总成绩为准参加录取排名,无需再次复试。
(二)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名。
2、会计硕士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3、参加同一学科专业(领域)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60分)或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
3、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一志愿、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1、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一步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对挑选二志愿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巡视督查制度
实行巡视督查制度。学校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随机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监察。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监察部门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招办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和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重新公示。
(四)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院将上报学校检查组,移交学校进行处理。
(六)我院招生复试政策与后期国家、学校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学校文件为准。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0532-86870253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0年5月14日
附件【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docx】
附件【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docx】
附件【附件3: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docx】
附件【附件4: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