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下,为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要求,学校制定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各相关二级单位亦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所属学科考生的复试相关工作。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兼顾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为便于二级单位及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先期已公布了“复试相关工作公告”及“复试考生须知”等信息。按照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我校考生生源情况及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国家复试线基础上划定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具体成绩要求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 | 英语一 | 专业综合 | 总分 |
≥42 | ≥42 | ≥180 | ≥300 |
符合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要求,是考生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必要条件。
二、复试名单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以该学科方向初试总成绩排序。采取差额复试,按不低于招生计划人数的120%确定各学科方向复试人数。上线考生不足120%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名单参见网页http://yjsxy.hebcm.edu.cn/content/?991.html。
三、复试形式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复试方式。不再设置集中笔试环节,英语及专业能力等考察均在面试环节中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拟选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平台网络地址待确定后另行公布。
网络复试平台包括考生端和学校端。
考生端需采用“双机位”设置(所有设备均不支持苹果系统),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设备及环境准备,详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xy.hebcm.edu.cn/content/?990.html。设备参数及考试流程见《中国移动“云考场”设备要求及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考生还需持续关注中国移动公司及研究生学院关于平台操作的进一步通知,且以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端采取专家组集中的方式,复试场所设在橘泉校区,场地及设备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布置。
需要指出的是,学校拟同时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注册账号。
四、复试日程安排
事 项 | 时 间 | 要求或说明 |
材料提交 | 2020年5月12-13日 | 考生通过复试平台提交。提交材料清单详见“复试考生须知” |
材料审核 | 2020年5月13-14日 | 由二级单位进行材料审核 |
复试平台模拟测试 | 2020年5月13-14日 | 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正式复试 | 拟于2020年5月15日开始,分专业分批次进行 |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
五、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工作由二级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需严格按照《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要求,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推选5名以上(含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并对面试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与工作程序,制定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复试内容需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特色进行精心设计。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素质测试60分(包括随机抽题得分及专家答辩得分),思想政治表现、思维逻辑与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20分。
复试遵循“三随机”原则,即考生复试次序、专家组组成人员、复试试题随机抽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需填入《河北中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复试情况表及《河北中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由各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于本专业复试结束当天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满分100分。
排名按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学院将在研招系统中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拟录取”,则视为放弃,并将向下顺延至本专业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缺考者;
3.考试任一环节违纪、作弊者;
4.专家组复试综合评价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适于培养者;
5.其他违反或不符合研究生招生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八、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2020年招生计划,并结合我校导师队伍实际情况,对师生双选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只能选择本人录取学科方向内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导师原则上只能在所属学科方向内招生,特殊情况由研究生学院根据招生需要酌情调整;
(二)每位导师在本年度招生一般不超过2名;2020年首次招生的导师,一般不超过1名;
(三)博士生导师可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多招收1名;
(四)无故不参加各级导师培训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
(五)所指导的研究生本年度毕业论文盲审结果不合格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
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将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九、调剂
我校“中医学”(学术学位 1005)部分二级学科、“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 1006)、“中药学”(学术学位 1008)、“中药学”(专业学位 1056)等专业尚有部分缺额。调剂工作拟于2020年5月20日之后分批次陆续开展。所有考生均需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十、疫情防控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形势下,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将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河北省和学校统一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十一、注意事项
(一)复试前将综合运用“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及“四比对”技术(与学信网报考库、学籍学历库、公安部人口信息库、考生诚信档案库等比对)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务需持本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且不得进行美颜、美声等处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
(二)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前,预遴选复试专家组名单须向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中,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评分表须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二级单位对本学院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导师、管理人员等)要遵守复试纪律,不得提前主动与考生联系、泄露复试内容和成绩。命制及管理复试试题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专家组工作。
(四)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五)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入学后发现其在招生考试任何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1—89926535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2.复试考生各微信群(已先期建立)
(八)受理举报部门及联系方式
1.研究生学院,电话:0311-89926735,电子信箱yjsxy888@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2.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89926053,举报电子信箱:hbzyxyjj@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