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河北省《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学术道德与诚信的考查。
(二)学校必须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规范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选拔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工作
(一)为切实加强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全面负责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具体复试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组长一般由学位点负责人或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另设复试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
(四)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并报研究生学院存档备查。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
(五)复试工作开始前,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情况须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并按要求对所有参与复试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复试小组成员要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六)研究生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的报考资格、身份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七)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的命题阅卷、政治理论笔试的命题阅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阅卷、综合素质面试(含口语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考生面试身份核对等工作。
(八)外语学院负责组织英语笔试(含听力)的命题阅卷工作。
(九)复试考生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安排。
三、复试内容与基本要求
(一)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英语笔试(含听力)、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考核)。
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
会计硕士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英语笔试(含听力)、专业综合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考核)。
同等学历考生复试工作须按规定进行加试科目的笔试环节。
(二)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必须统一。英语口语测试环节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由各学院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中至少设一名英语口语较好的成员。
(三)专业综合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英语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听力占20分。
政治理论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两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及学术道德与诚信评判在综合素质面试环节一并进行。
四、复试时间安排
(一)工商管理硕士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2日至3月24日。工程管理硕士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4日。其他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7日至3月28日。
(二)学校不再以邮寄方式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其名额按该专业其他考生的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破格复试条件按河北省文件执行,由考生申请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考生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应届生提供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审查表(政审表)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按学校通知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于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要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身份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于往届考生,要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真实性。对于应届考生,要严格审查其学生证原件、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等材料的真实性。
对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四)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工作的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和详细安排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发布。
(五)各学院要切实维护好复试现场秩序,做好复试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审查表、综合面试考评表、笔试试卷、复试成绩汇总表、面试录音录像资料等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六、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70%。
1.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复试环节的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考核)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40%、20%、40%。
2.工商管理硕士与工程管理硕士
复试环节的政治理论考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20%、80%。
3.会计硕士
复试环节的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考核)各占复试成绩的25%、15%、20%、40%。
(二)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四)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他录取的考生均是“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2.5年。
(六)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学生档案和劳动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学生档案须调入我校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按身份不符处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2019年我校继续推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受考生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311-87208228、87207162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接受考生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投诉。为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我校公布如下受理方式:
受理举报部门:纪检委;电话号码:0311-87207961,邮箱:hbdzdxjw@sina.com。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