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开展。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土木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董捷任组长,由钟晓春、庞炜任副组长,主要成员包括周占学、崔宏环、刘晶磊。由刘铂担任秘书。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土木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考核的原则、办法、程序、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3.在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原则,研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
4.对有争议的学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方案集体议定。
(二)土木工程学院复试工作组
土木工程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由至少5名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各复试工作组配备复试秘书1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在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中,复试工作组需遵循“三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确定抽取复试试题”。具体职责如下:
1.复试工作组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给出分数,并按总成绩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完成后,按照要求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三、复试资格及调剂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符合调入我校专业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1.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2.在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截至后,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将依据一级学科的招生实际情况和复试比例,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和学院择优遴选规则,在系统开放时间内遴选申请调剂的合格考生进入复试名单。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规则如下:
按初试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当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数学和专业课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若考生数学和专业课总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择优遴选;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考生一并遴选进入复试。
3.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布,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考生在线上综合面试之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原件,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线上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体检、政治审查、定向就业人员相关事宜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线上综合面试
1.对所有考生采取自述和问答相结合的面试方式,由教师提问和考生抽题签组成,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在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中,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抽取的复试试题随机确定。
3.线上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术型研究生侧重考察学生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专业型研究生侧重考察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但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网络远程笔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比例
各学科计划招生人数与参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1.2。
(四)综合面试内容
线上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察内容及分值分配如下:
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总分100) | |
考察内容 | 分值 |
基础及专业知识 | 40 |
综合素质 | 30 |
英语听说及应用能力 | 20 |
科研能力 | 10 |
(五)综合面试成绩评定
1.面试时,面试工作组教师按《面试评分表》内容评分。
2.面试工作组秘书核算出面试工作组教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综合面试的成绩。
3.面试工作组秘书对每位考生填写面试工作登记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工作组教师打分,给出考生总分,组长签字交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五、考生成绩认定
1.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权重为7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30%)之和。
2.初试成绩按100分制折算,即:初试成绩=总分/5。
3.线上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体检、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5.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相关院系写出书面报告,由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13-4187729联系人:刘老师
七、录取办法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八、破格录取原则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九、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