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网页(http://www.xjmu.edu.cn/)公布,请考生关注,并按以下要求参加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也按以下要求参加复试。
一、复试内容
㈠专业笔试:按二级学科进行,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2018年新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见附件1);
㈡面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心理健康状况的测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2018年4月3日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疆医科大学体育馆进行资格审查。
㈠资料清单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务必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准予复试);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务必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准予复试);
4.最后学历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复印后加盖公章);
5.专科生,成教本科生(已获毕业证书)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准予复试);
6.新疆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
7.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历届考生还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㈡资料的装订顺序:
1.往届毕业生:按思想政治审查表原件,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最后学历成绩单原件(不再退还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需要者)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
2.应届毕业生:按思想政治审查表原件(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不需要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最后学历成绩单原件(不再退还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需要者)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
3.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装订在最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
1.未按照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者;
2.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者;
3.资料提供不全者;
4.提供虚假证件者;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考生户口必须迁移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否则不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