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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硕士复试录取细则

来源:天任教育 | 更新时间:2020-06-06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经公布。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的要求,结合职教学院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制定职教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调整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组织形式,坚持不降标准、不减难度、精心准备,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安全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监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保证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规范复试流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科学性:使用全新复试方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导师使用新手段、新技术选拔人才能力。

  二、组织管理

  学院按专业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由相关学科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考生的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其成员须独立评分。各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面试过程中负责记录复试内容,并于复试结束后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今年我院所有专业复试方式均为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考生须在复试日前2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复试当天开考前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方可进行复试考核。考生须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注册备案表或学生证)。

  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5.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或所在系出具,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政审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6.复试费用缴费凭证。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役现役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入学后3个月内对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新生将复印件提交给学院留存。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工作安排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报考人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生源地信息等情况,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做好复试工作安排。

  4月26日至30日,开展“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

  5月1日至7日,发布远程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根据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学院与复试考生逐一联系,详细了解考生情况,强化人性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技术兜底保障。

  5月8日,启动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5月8日至13日,原则上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5月14日至19日,发布调剂工作办法和调剂需求,并在调剂系统中做好前期信息维护。

  5月20日,开通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

  5月21日至6月30日,开展调剂考生复试选拔,根据调剂考试报名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7月至8月,开展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检查等工作。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预计参加复试总人数

  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的120%-150%,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需接收调剂复试考生50人(教育学专业38人、心理学专业12人)。

  (三)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五、复试的主要形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拟采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考生需要先行熟悉使用两种平台。

  (一)复试流程

  1.考生准备搭建远程考场。需准备智能手机或带摄像头电脑一部。如不具备搭建远程考场条件,请考生说明,由本校上报,请有关部门负责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帮助搭建。

  2.考试平台的使用

  (1)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

  请使用Chrome浏览器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按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流程执行。

  (2)腾讯会议平台(备用)

  ①在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中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该软件可到“腾讯软件中心”下载,网址为:https://pc.qq.com/

  ②工作人员与考生建立联系,考生签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

  ③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使用微信抽签小助手软件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④工作人员发给考生腾讯会议ID,进入考场。

  (2)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①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按照笔试科目进行抽签,随机确定考试题目,考生根据题目当场做出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②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根据专家提问,考生做出回答。取平均分为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包括外语自述和外语问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视频资料和现场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4)本批次复试结束后在职业教育学院网站公布本批次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电话通知拟录取信息,考生及时登陆研招网系统确认。

  六、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差额复试原则,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的120%-150%。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七、调剂工作

  1.接受调剂的专业:教育学(包含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方向)、心理学。

  2.调剂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3.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6.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经此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剂(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七、录取办法

  1.各学科、专业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专业总成绩排序,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第一志愿考生拟优先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学校确定拟录取后,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接受待录取后方可完成待录取程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机会。

  4.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不予拟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教育部将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拟录取考生通过录检后,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于复试结束后在职业教育学院网页公布。

  九、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了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022-88181072

  举报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派驻纪检监察组022-8818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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