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天津市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和复试方案;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监督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部门、学院的招生工作人员履职履责情况,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受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研究生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学院须成立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
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拟接收的校内和校外推荐免试生以及统考硕士生的复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学院具体的硕士生复试办法。
(2)严格复试工作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3)负责按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是我校在职的硕士生导师,人数应不少于五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本学院(专业)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
(5)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6)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综合课和外语笔试试题的命制、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试题的命制、外语口语听力试题的命制、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的命制。
(7)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面试的实施方案,认真制定面试评分标准、考核指标。
(8)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须妥存备查。
(9)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一人,组员四人或四人以上,按小组另安排记录员一名。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包括本学科(专业)的主要学术带头人、导师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在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学院按要求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复试与调剂联系工作。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公告
1.网上公示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
研招办于3月中下旬将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学院须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的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并将网址报研招办备案。
2.复试时间和复试通知
(1)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时间安排在上一年度九月至十月。
(2)其他参加统考、联考的硕士生复试安排在每年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报到。
2.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对照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
3.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要审查其本科毕业后的工作年限是否达到三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高职高专毕业五年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二年。
4.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复试阶段须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应届生注意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关于在校硕士生报考:考生须提供在读招生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硕士生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远程教育(含网络学院)毕业生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提供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试时须检查其认证证书。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及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本科同等学力报考。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报考MBA专业要求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英语达到国家四级外语水平或其它相应的级别水平;是否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为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合格生源。对于调剂考生,各专业可结合调剂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专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须提前公开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即:国家线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除成绩要求之外,各专业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五、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专业综合课
由学院对复试考生组织一至二门专业综合课,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试卷由学院根据《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最迟应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对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个面试小组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现场测试时须及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学院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须有详细记录。面试满分为150分。
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综合素质面试为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等。
4.理科、工科各专业可在复试中进行专业课实验考核。
5.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能力的复试复查(报考法律(法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学院自定),其中笔试的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题由学院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六、复试规范性要求
1.复试全程中必须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2.专业课笔试的规范性要求
(1)试卷印制须规范,不得手写或写在黑板上;
(2)试卷须密封,正式开考时应当场启封;
(3)考试时间:专业课笔试时间1.5至3小时,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4)隔列安排考生座位;
(5)监考人员须是我校正式在职在岗人员,一般按每10至1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员,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名;
(6)监考人员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须关闭手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聊天、打瞌睡和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宜;
(7)入场时,监考人员须严格审查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8)考生入场时,引导考生把书包、资料放到教室前或远离座位的窗台上,座位内不得留有任何物品,要求考生关闭手机并放在远离座位的书包内;
(9)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宣读《考场规则》,并强调考试纪律;
(10)学院须按照《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课笔试的评卷工作;
(1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登录,杜绝漏登分、错登分;
(12)复试笔试试卷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试卷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试卷须保存一年。
3.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规范性要求
(1)准备备考室;
(2)提前命题、提前取题,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3)复试小组成员应是硕士生导师,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五人,另外应安排至少一名记录员;
(4)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5)面试正式开始前,复试小组应事先商定评分标准;学院为复试小组每名教师发放《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由面试教师负责填写;
(6)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避免出现迟到、早退、吸烟、考生答题过程中接听电话、随意进出考场等不规范行为;
(7)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8)专业课面试着重考察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则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外语面试应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主考,着重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
(9)每名考生外语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
(10)外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可分开进行,避免两方面评分相互影响;
(11)考生分组可按专业随机编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分组;
(12)考生人数较多的院系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13)仔细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问答情况,给出评语,并认真、完整填写《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同时经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核、确认并签字。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14)注重学院间的交流和学习,支持并配合研究生部选派的人员进入面试小组进行旁听;
(15)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避免对面试考生回答情况做任何引导性评价;
(16)复试结束后,学院须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登录,杜绝漏登分、错登分;
(17)所有复试材料由学院师资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取。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50分,外语测试50分。复试总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成绩60分以下,同等学力加试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复试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十、复试方案的实施
学院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分专业的复试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对外公布。
十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
电话022-24092146022-24092242
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
十二、本方案自2019年3月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