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关于2018年研招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在校监察处的监督下,通过专业课程测试、综合面试、英语复试、体检等环节,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录取资格依次顺延至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名单公示见附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田延猛等22人为我校2018年第一批拟录取研究生,正式录取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本表公示10天(4月4日—4月17日),如有异议,请与校监察处(0795-3201925)、研究生工作处(0795-3201239)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