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根据京市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报考点情况,现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7)公告公布如下。
凡拟选择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html/yk/)及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bipt.edu.cn/pub/graduate),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及全部公告信息、《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公告》、《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等,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117)为报考点。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北京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等文件要求,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选择我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考点代码:1117)作为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报考我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17)且具有北京学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
(3)报考我校北京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17)且具有北京市户籍或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的往届考生。现场确认时京籍考生须提供户口簿,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考试方式(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的往届考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现场确认时京籍考生须提供户口簿,京外户籍在北京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1117)。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请按照外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要求选择考点。
(2)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1117)。
(3)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考试方式并符合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也可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1117)。
2.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网上填报信息
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拟报考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和所选择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考生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网报前,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准确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往届生应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5)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及早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
3. 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其他
1.缴费及退费事宜,按《北京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及公告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报结束后及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2.网上报名结束后,以下情况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1)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2)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
3.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