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录取工作规定及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方案,专业水平考核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1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150分、外语水平考核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培养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培养单位复试方案执行)。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不符合要求者,请尽快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高校。
二、本次公布的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仅包括4月1日前第一批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本网站陆续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开始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调档、思想品德鉴定。公示期内,考生如对本人的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书面向培养单位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培养单位将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之内答复考生复核结果。
三、各培养单位复试成绩公示名单中不含推免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请查询: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880.htm。
四、部分培养单位第一次复试后因合格考生人数不足或复试合格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造成招生计划尚有空余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整、调剂和复试,第二批调剂或复试拟录取名单请登录各培养单位主页查询公示信息,各培养单位网址请登录http://yzxc.ustb.edu.cn/yxzl/index.htm查询。
五、复试报到时应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特殊原因未提交者,请4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或有关材料提交研招办,因未及时提供导致无法过教育部拟录取审核,届时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非全日制申请修改录取类别者(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请于4月10日前将个人书面申请提交所报考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出具审批意见后统一提交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或未获批准者,将按原报考类别录取。提示: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只能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少民骨干计划考生除外)非定向就业修改为定向就业的还需注明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七、参加学校统一集中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结束1周后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查看体检结果,如体检结果异常,请按提示进行体检复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不晚于4月20日)将复查结果报告送交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保健科(保健科电话010-62332793),逾期未提供复查结果报告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因怀孕、受伤等身体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向校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校医院同意后可另行约定时间安排体检。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考生,可与校医院保健科联系另行安排体检时间。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八、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于2019年4月10日至起2019年4月25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确认或修改本人常用手机号、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前寄达,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填写届时能收到邮件的地址)。
原标题: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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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