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限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凡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唯一官方网站。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该网站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019年起,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优化了报名步骤,将报名步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两大步骤,考生可查阅中国研招网首页说明。
(三)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而无法通过校验,务必在网报期间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修改。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校验的,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等材料(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至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含在读学历教育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牢记中国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在招生工作结束前有效、畅通。
二、报考点选择
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仅受理报考北京大学且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报名。
以下三类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
⑴报考我校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工业设计工程(085237)、电影(135104)、美术(135107)专业的考生;
⑵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的考生;
⑶报考我校“强军计划”的考生。
其他考生按《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1)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在中国研招网提交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2)我校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并将有关信息项公布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内。报考我校所有有效志愿的考生,均应在提交信息2-3个工作日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北京大学(10001)关于核对(修改)2019年应试硕士生网报信息项名单》,可按报名号查询,并在网报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核对或修改信息项,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须填写“学校编号”。如果毕业证书有两个号码,应填写右侧的“学校编号”,通常为16位以上数字,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如果原毕业院校更改名称或代码,请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毕业学校的名称。②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学历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内容包含:国家(或地区)[年度]编号。例:英[2015]12345。
(3)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还须完成以下两项:
①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在中国研招网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②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按照《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网站开通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0:00,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7:00。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其报名程序未完成,不予准考。
(二)现场确认
1、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的考生
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采取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
所有选择北大考点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内容包括:
①网报信息填写正确。
②缴费状态为“已交费”。
③上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
④学历(学籍)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第一条第(三)款说明,按期提供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以上内容无误者,可以点击“确认信息”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报名无效,不予准考,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2、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
须按所选报名点报考点的具体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电子照片。
四、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均不得更改。
2、按照教育部初试科目设置的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代码有所调整,凡涉及的学科专业(含跨院系选题),一律按教育部划定的所选应试科目的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录取。请考生慎重选择。
3、“强军计划”考生须按所属部门限定的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按系统给定的科目组选择考试科目。报名结束后我校统一调整统考科目。
4、我校拟接收推免生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公布的院系、专业及人数为准。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请将本人符合报考志愿条件的毕业专业如实填写在“毕业专业”信息栏内。
6、网报结束后,我校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的应试考生可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得书写任何字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报考我校的港澳台人士及外国来华留学人士,请按《北京大学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
五、联系方式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
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联系信息栏目。
3.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2802338、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