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凡初试成绩符合湖南大学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本院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一致。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60分,政治55分,英语55分,专业单科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60分,政治55分,英语55分,专业单科90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10分,政治50分,英语45分,专业单科7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复试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基本分数线一致。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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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文学[05] |
360 |
55 |
55 |
90 |
90 |
学院复试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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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教育硕士[0451] |
310 |
50 |
45 |
70 |
70 |
学院复试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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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
360 |
55 |
55 |
90 |
90 |
学院复试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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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类别 |
分数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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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定向单位省份为湖南省 |
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学院复试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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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单位省份为其他省 |
1.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总分线下降4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
总分满分=5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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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总分线下降2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
总分满分=300分 |
二、调整方向录取及调剂录取基本条件
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的学术型考生在参加报考专业复试同时,还可申请调整专业方向录取面试和调剂专业录取面试。已上线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考生在参加本专业的复试之时,还可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面试。
申请调整方向录取的同学需填写《文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表》。申请调剂专业的同学需填写《湖南大学调剂录取申请表》。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为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语文方向。学院受理调剂申请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30至下午5:00,地点:文学院205办公室。
我院暂不接收第一志愿非报考本院考生的调剂申请,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若本轮调剂录取之后还有缺额,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时间,3月23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资格审查地点,文学院205办公室(湖南大学南校区老留学生公寓北侧)。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①身份证。②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面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③获奖证书;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复试费
网上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缴费办法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安排
复试形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体检。复试具体安排请查看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网站《湖南大学文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时间:3月24日下午2:30-4:30、地点:综合楼112、113教室。
2、外语听力测试,3月24日笔试之后进行,与笔试地点相同。
3、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3月25日全天。分组进行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上午7:50集合,集合地点:文学院404室。
五、拟录取办法
请查看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网站《湖南大学文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调档函发放
在复试阶段,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学校。
六、监督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
复试实行巡视员和考生观察员制度,全面监督复试全过程。考生观察员由学院在自愿申请的复试考生中选取。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8年研招录取)
纪检监察处:0731-88821680
七、其他事项:
1、请考生按时在网上确认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调档: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调档,定向类别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调档。
5、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
6、学院联系电话:0731-88822375;联系人:李老师。
附:2018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名单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