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建议使用手机访问)。
二、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8:30至9日22:00(首次上传材料的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2:00。
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上传本人的相关材料照片,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三、网上确认实施范围:
所有选择聊城大学报考点(3771)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
聊城大学报考点(3771)仅接受驻地在聊城市的所有高校的报考聊城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或户籍在聊城市的报考聊城大学的其他考生。
四、现场咨询地址、时间和电话:
地址: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办公楼B座610室;
时间:2019年11月5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电话:0635-8239267。
五、考生须上传的确认材料及标准
(一)所有考生须上传以下三项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
(二)除以上三项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外,考生还须根据下列分类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
1.驻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如何申请)。
2.聊城户籍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函授)须上传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如何申请);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所需户籍材料须拍摄成一张照片上传)。
3.聊城户籍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上传
(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成绩单或准考证;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所需户籍材料须拍摄成一张照片上传)。
4.非聊城户籍但在聊城辖区工作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函授)须上传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如何申请);
(2)2019年度连续在聊城辖区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证明(通过聊城社保网查询用人单位给缴纳的社保屏幕截图,查询网址:http://services.sdlc12333.com/hsp)。
5.非聊城户籍但在聊城辖区工作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上传
(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成绩单或准考证;
(2)2019年度连续在聊城辖区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证明(通过聊城社保网查询用人单位给缴纳的社保屏幕截图,查询网址:http://services.sdlc12333.com/hsp)。
6.聊城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如何申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如何申请);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所需户籍材料须拍摄成一张照片上传)。
7.非聊城户籍但在聊城辖区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如何申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如何申请);
(2)2019年度连续在聊城辖区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证明(通过聊城社保网查询用人单位给缴纳的社保屏幕截图,查询网址:http://services.sdlc12333.com/hsp)。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1-7所属相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
(1)《入伍批准书》原件照片;
(2)《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9.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除上述1-7所属相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10.驻聊部队官兵须上传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如何申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本,如何申请);
(2)本人在聊城服役证明等照片。
六、确认审核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供原始材料到现场审核。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传。网上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诚信应考温馨提醒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要求。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或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3.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二次安检制度,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书本、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带齐证件和考试用具,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封闭区(建议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对所有使用伪造证件、替考、携带无线通讯设备(含手机、各种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条款向公安机关报案。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