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生年 | 招生院系代码及名称 | 考试科目代码级名称 | 初试范围 |
1 | 2020 | 105 法学院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2 | 2020 | 105 法学院 | 201 英语一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3 | 2020 | 105 法学院 | 202 俄语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4 | 2020 | 105 法学院 | 203 日语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5 | 2020 | 105 法学院 | 242 德语 | 学校命题,不列考纲。 |
6 | 2020 | 105 法学院 | 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7 | 2020 | 105 法学院 | 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8 | 2020 | 105 法学院 | 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9 | 2020 | 105 法学院 | 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教育部统一命题,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
10 | 2020 | 105 法学院 | 662 法理学 |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法的类型、法的概念、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律渊源、法的效力、法律体系、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律全球化、立法的概念和特征、司法的概念及特征、法律解释、法律监督、法与现代化、法治等。 |
11 | 2020 | 105 法学院 | 803 法学综合(含刑法总论、民法总论) |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解释方法、犯罪论体系、不作为犯、因果关系、违法阻却事由、错误论、犯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罪数理论、刑罚论等。民法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体系、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