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考试大纲由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于2017年7月7日通过。
I.考试性质
法理学考试是为我校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学生掌握大学本科阶段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考试难度以法学本科毕业生所达到的程度为标准,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法学理论素质,并有利于我校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II.考查目标
法理学涵盖法律本体论、法律演进论、法律价值论、法律运行论、法律方法论、法律社会论等内容。要求考生:
(1)准确地掌握法理学的基础知识。
(2)准确、恰当地使用法理学的专业术语,正确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运用法理学的基本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明辨理论是非。
(4)运用法理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
(5)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理论问题。
Ⅲ.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法律本体论 40分左右
法律演进论 20分左右
法律价值论 30分左右
法律运行论 30分左右
法律方法论 20分左右
法律社会论 10分左右
Ⅳ.试卷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 40分左右(8小题,每小题5分)
简答题 50分左右(5小题,每小题10分)
材料分析题 20分左右(2小题,每小题10分)
论述题 40分左右(2小题,每小题20分)
Ⅴ.考查内容
一、法律本体论
(一)法的概念与本质
1、法与法律的概念
2、法律的基本特征
3、法律的本质
(二)法律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1、法律渊源
2、法律形式
3、法律的分类
4、法律效力
5、法律实效
(三)法律要素
1、法律要素的概念与构成
2、法律概念
3、法律规则
4、法律原则
5、法律技术性事项
(四)法律体系
(五)法律的核心内容
1、法律权利
2、法律权力
3、法律义务
4、人权
(六)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法律行为的结构
3、法律行为的分类
(七)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法律关系的分类
3、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八)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本质与分类
2、法律责任的构成
3、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免除
4、法律责任的承担与竞合
5、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二、法律演进论
(一)法律的起源与历史形态
1、法律的历史类型
2、法系
(二)法律发展
1、法律发展的概念
2、法律继承
3、法律移植
4、法律改革
(三)法制现代化与法治国家
1、法制现代化
2、法治
三、法律价值论
(一)法律的价值
1、法律价值的概念
2、法律的秩序价值
3、法律的自由价值
4、法律的效率价值
5、法律的正义价值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作用
四、法律运行论
(一)立法
(二)法律的实施
1、守法
2、执法
3、司法
4、法律监督
(三)法律职业
(四)法律程序
五、法律方法论
(一)法律思维
1、法律思维的概念
2、法律思维方式
3、法治思维
(二)法律解释
(三)法律推理
1、形式推理
2、实质推理
(四)法律论证
六、法律社会论
(一)法律与相关社会现象
1、法律与经济
2、法律与政治
3、法律与科技
4、法律与文化
(二)法律与相关社会规范
1、法律与道德
2、法律与宗教
3、法律与习俗
4、法律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