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
主科:
用弦乐四重奏的编制和所给的主题写作奏鸣曲式的呈示部。
副科:
用所给主题写作一首单一主题展开单三部曲式的钢琴曲。
复调
要求考生掌握全面的复调写作技术及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主科:
1.问答题:关于复调音乐的基础知识。
2.写作题:用指定主题写作一首完整的三或四声部赋格。
副科:
1.分析题:分析所给的作品,指出其复调音乐写作技法。(以小型复调作品或不超过赋格曲呈示部规模的音乐片断为限)。
2.写作题:四声部以内(含四声部)的对位写作,一至二首。
配器
考试内容:
一、问答题:乐器法及配器知识。
二、考生根据所提供的钢琴曲片段或缩谱,为下列四种编制的其中一种进行配器写作(其写作长度因配器主科与副科考试时间的不同而不等)。乐队编制如下:
1.小型乐队——包括弦乐组、木管组、圆号以及竖琴等少量的打击乐器乐等。
2.木管组——包括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以及由每一声种乐器兼任的同族同类乐器,有短笛、英国管、低音单簧管和低音大管等乐器。
3.铜管组——包括圆号、小号、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和大号等乐器。
4.弦乐组——包括小提琴I、II、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等乐器。
具体要求如下:
主科:
用指定的编制,为所给的钢琴谱或缩谱配器。
乐器法知识及配器知识的问答。考试时间为 4小时。
副科:
1.用指定的编制,为所给的钢琴谱或缩谱配器。
2.乐器法知识及配器知识的问答。考试时间为2小时。
作品分析
主科:
考试内容要求:考生应掌握传统曲式及其理论的全部内容。应能综合考虑音乐作品中材料发展、调性布局及结构比例关系的特点,划分出所给乐曲的曲式结构,并根据作品的艺术特点论述相关的理论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在乐谱上划分出作品的曲式结构及其调性关系,指出作品的整体曲式名称并要求注明次级曲式(到乐段规模);
2.画出规范的分析图示,注明各个曲式级别、调性布局以及所发生的小节数;
3.围绕作品的材料发展、调性布局及结构比例关系等诸方面的特点写出简要的文字说明。
副科:
考试内容要求:考生应掌握传统规范曲式的全部内容。综合考虑作品中材料发展、调性布局及结构比例关系的特点,划分出所给乐曲的曲式结构。具体要求如下:
1.在乐谱上划分出作品的曲式结构及其调性关系,指出作品的整体曲式名称并要求注明次级曲式(到乐段规模);
2.画出规范的分析图示,注明各个曲式级别、调性布局以及所发生的小节数;
3.围绕作品的材料发展、调性布局及结构比例关系等诸方面的特点写出简要的文字说明。
和声
主科:
要求考生掌握大小调体系功能化和声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1.为所给出的高音声部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2.分析所给的音乐作品中的和声,并用规范的和声标记方法,做出详细而恰当的标记,倘若仅用标记还无法说明和声的全部内容,可以用简短的文字说明加以补充。
3.增加面试时对考生和声听觉的测试。
副科:
要求考生掌握大小调体系功能化和声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分析所给出的音乐作品中的和声,并用规范的和声标记方法,做出详细而恰当的标记,倘若仅用标记还无法说明和声的全部内容,可以用简短的文字说明加以补充。
注:非作曲系和声、曲式基本要求同作曲系副科,但出题难度降低。
视唱练耳
主科
一、笔试(听写及写作):
1.和弦连接:范围含概大小调体系功能化和声的全部内容;
2.单声部旋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或泛调性;
3.二声部旋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或泛调性;
4.三声部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5.论述题:有关教学法问题的相关论述。
二、视唱、口试: (每人半小时、采用固定唱名法)
1.带伴奏单声部弹唱:提前15分钟指定,唱后要求对结构、功能布局、旋律特点及教学要点等要素进行分析;
2.和弦及解决:针对大小调体系功能化和声全部内容中的和弦及解决进行提问;
3.单声部视唱:大小调式、民族调式或泛调性;
4.带伴奏单声部视唱:大小调式;
5.弹唱一首带伴奏声乐作品,曲目自备(风格、体裁不限)。
三、视唱练耳专业考生的和声考试
要求考生掌握大小调体系功能化和声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1.为所给出的高音声部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2.分析所给的音乐作品中的和声,并用规范的和声标记方法,做出详细而恰当的标记,倘若仅用标记还无法说明和声的全部内容,可以用简短的文字说明加以补充。
四、视唱练耳专业考生的曲式考试同作曲类曲式副科要求
加试视唱练耳
考试要求如下:
一、听写部分
1.和弦: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含部分四声部密集、开放排列);
2.节奏:2/4、3/4、4/4、6/8拍;
3.和弦连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含D7、SII7、DVII7和弦的原位、转位及终止的四六和弦);
4.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以及民族调式;
5.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以及民族调式。
二、视唱部分(采用固定唱名法,只唱一遍)
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电子音乐作曲
主科考试:根据所给的声音材料,创作一首电子音乐小品。
电子音乐作曲技术理论研究专业
主科考试:命题作文
《中国音乐史》专业课及共同课考试大纲
专业课与共同课通用,但出题形式与答题程度要求有所区别。
古代音乐史部分
配套音响:专业课 CD十张一套;共同课七张一套(音乐学系办公室有售)。
一、远古(约前 21世纪以前)
(一)概 述
(二)远古时期的考古音乐资料
陶埙、骨哨、骨笛、陶钟、原始乐舞图
(三)历史传说中的远古时期音乐
朱襄氏,葛天氏,伊耆氏,伏羲氏,女娲,神农氏,黄帝,少昊,颛顼,喾,尧,舜,禹
(四)关于中国音乐的起源
1.中国音乐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已经萌芽
2.萌芽时期的音乐反映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
3.萌芽时期的中国音乐具有多民族的特点
二、夏、商、西周(前 21世纪至前771年)
(一)概述
(二)历史传说中的音乐作品
《九歌》,《九辨》,《九韶》,《时日曷丧?》,
《大濩》,《桑林》,《大武》
(三)“雅乐”与礼乐音乐
1.“雅乐”的来源
2.礼乐制度
3.专职乐师的产生和音乐机构的建立
4.音乐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四)民间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
1.《易经》中的民歌
2.《诗经》中的早期作品
3.四夷之乐
(五)乐器的发展
1.考古发现的古乐器
2.甲骨文中关于乐器的字
3.“八音”乐器分类法
(六)乐律学的形成
1.古乐器测音与音阶问题
2.十二律、五声音阶名称的产生
3.宫调理论
三、春秋战国(前 771至前221)
(一)概述
(二)民间音乐
1.雅乐的衰落和俗乐的兴盛
2.《诗经》中的十五国风
3.《楚辞》音乐
4.荀子《成相篇》及其他
(三)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1.歌唱艺术
2.古琴艺术
(四)乐器和器乐音乐
编钟,编磬,琴,瑟,笙,排箫,篪,筑,筝,乐队
(五)乐律学
1.《管子·地圆》和《吕氏春秋·音律》的三分损益法
2.曾侯乙钟铭中的乐律学文字
3.其他有关乐律学的记载
(六)音乐思想
1.孔子、墨子、老子、庄子及荀子关于音乐的论述
2.《乐记》的音乐思想
四、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前 221至后589)
(一)概述
(二)汉乐府
(三)鼓吹乐与横吹乐
(四)相和歌与清商乐
1.相和歌
2.清商乐
(五)古琴音乐
1.《广陵散》
2.《碣石调 · 幽兰》
3.《梅花三弄》
4.《酒狂》
(六)少数民族音乐和外来音乐
(七)乐器
1.笛和羌笛
2.笳、角
3.琵琶
4.箜篌
(八)乐律学的发展
1.相和三调、清商三调和笛上三调
2.京房六十律、何承天“新率”和荀勖笛律
3.古琴的纯律问题
4,乐谱
(九)音乐思想
嵇康和他的《声无哀乐论》
五、隋唐( 581至960)
(一)概述
(二)民间音乐
1.曲子
2.变文
3.古琴音乐
( 1)《大胡笳》和《小胡笳》
( 2)《离骚》
(三)燕乐
1.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和立坐部伎
2.大曲
(四)音乐机构和音乐家
(五)中国音乐的外传
(六)乐器和器乐音乐
(七)乐律学的发展
1.俗乐二十八调
2.移调、犯调和“解”
3.记谱法
( 1)敦煌乐谱
(2)俗乐二十八调音高字谱
( 3)减字谱
( 4)律吕谱
六、宋、元、明、清( 960至1911)
(一)概述
(二)民歌和小曲
1.民歌
2.小曲
(三)词曲音乐
1.词调音乐
2.散曲音乐
(四)说唱音乐
1.鼓子词
2.诸宫调
3.货郎儿
4.苏州弹词
5.梨花大鼓
6.京韵大鼓
(五)戏曲音乐
1.杂剧
2.南戏
3.昆曲
4.京剧
(六)乐器和器乐音乐
1.古琴音乐
2.琵琶音乐
3.其他乐器和器乐音乐
(七) 西洋音乐的传入
(八)乐律学的发展
1.宋代的燕乐调的变迁
2.蔡元定的十八律
3.元曲六宫十一调
4.工尺谱
5.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理论
近现代及当代音乐史部分
一、近现代传统音乐的基本情况及新发展
(一)“五四”之前传统音乐的基本情况
(二)“五四”时期传统音乐的新发展、民间音乐家及其代表作品:
城市小调、大鼓、评弹、京剧、评剧、越剧、民间器乐音乐
二、西洋音乐的传入与学堂乐歌的发展
(一)西洋音乐文化的传入
1 . 基督教宗教音乐的传入
2 . 新式军乐、军歌的建立和发展
(二)学堂乐歌的产生与发展
1 . 中国早期新型学校音乐教育发展概况
2 . 学堂乐歌的基本内容
3 . 学堂乐歌的艺术形式
(三)学堂乐歌的代表性音乐家
1 . 沈心工及其学校歌曲
2 . 李叔同及其学校歌曲
3 . 曾志忞的音乐著述及音乐活动
三、中国近代新音乐文化的初期建设 ( 1916—1927)
(一)音乐社团及专业音乐教育的发展
1 . 社团
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上海大同乐会、北京国乐改进社。
2 . 专业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