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美术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天津美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子师范学堂,1906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到目前建校已有百余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学院经过多次调整、易名,于1980年2月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建国以来的数十年间,经过几代人艰辛的努力,在学院教育思想形成和学科建设的过程中,集聚了一批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才和师资,取得了艺术教育和创作的双丰收,形成了学科较为齐全、培养方式独具特色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使得学院跻身于全国八所独立设置并具重要影响的美术学院之列。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世纪交替前后,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天津美术学院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院办学条件大大改善,学科建设与时俱进,在艺术教育领域中的影响日趋提高。2005年,我院在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得到专家充分肯定,获得“优秀”等级结论。2014年成功申报并获批天津市新媒体艺术协同创新中心。
我院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美术学和设计艺术学2个硕士点,拥有艺术学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学位两种学位授予权。我院目前有两个一级学科,美术学和设计学(均为市级重点学科),设有中国画、中国画(传统艺术修复与鉴赏)、书法学、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绘画(壁画)、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染织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影像艺术)、摄影、绘画(综合绘画)、动画、动画(移动媒体艺术)、动画(动画创作与编剧)、美术学(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学、美术学(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公共艺术等2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学院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1个;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2个;市级品牌专业5个;市级战略新型产业专业1个;市级教学团队(版画系、油画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造型基础)7个;市级及校级精品课共28门。学院占地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4800余人。
为加强实践教学,改进教学手段,学院设置两个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中心,即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和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美术学实验教学中心现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一批海内外享有盛誉、教学严谨的美术教育家和知名学者。我院目前共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外聘教师100余人,还聘请了20多位美、法、德、日等国的著名学者及国内著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我校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艺术团体和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广泛,经常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常年同法国、比利时、德国、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美术院校开展项目合作,举行各类讲座、国际工作坊教学和艺术品展示。我校同法国、德国、意大利、美国等9所美术院校建立了互认学分的“3+1”和“2+1”学位项目,每年定期互派优秀学生参加一学期及以上的国际交换生项目。同时,我校还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设立了合作办学项目,每年招收60名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的新生,第一批学生于2017年顺利毕业。为了开拓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习经历、深化学习效果,我校专设了国际交换生培养激励资金。
图书馆是具有美术专业特色的复合型高等院校图书馆。目前图书馆现有两处馆区,天纬路校区图书馆(美术学文献中心)建筑面积5220平方米,志成路校区图书馆(艺术设计学及实验艺术文献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两处馆内均设流通阅览室、报刊阅览室、专业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等,阅览座位共1032个。现藏纸本图书26万册,电子图书116万册,中外学习数据库70余个,中外文期刊416种,其中美术专业期刊228种,电子期刊33813种。藏书体系涵盖艺术理论、绘画、雕塑、摄影、现当代艺术、工艺美术、建筑设计、影视、动画、新媒体艺术等方面的图书,兼收藏社会科学类图书——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总论、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教育、语言、文学、历史地理等图书。特色馆藏是我馆资源建设的亮点,办学百年,我院积累了很多古籍、文物、字画等特色馆藏。现有绘画原作1580件,书法篆刻原作307件,其中列入国家级收藏品的国画原作24件,另有古籍资料、珍贵文物505件,其中国家级藏品21件,另有各类复制资料8000余件。目前这些馆藏已制作成线上数据库,可供读者远程访问。图书馆周开馆91小时,节假日同时保持一定开馆时间。图书馆提供线上与线下的馆内图书检索、借还、预约、续借及移动图书馆服务,馆内还开设国画临摹课、资料欣赏课及嵌入式于教学科研等特色服务。同时我们与天津市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社科院图书馆之间开展了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服务,方便图书馆间的资源共享。
面向未来,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以沉静和进取的精神,以包容和开放的姿态,努力将天津美术学院办成“有特色、有品质、有声誉的中国一流美术学院。”
一、天津美术学院2018年预计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90名左右,专业型研究生(全日制)8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文件为准。(学费:学术型8000/学年,专业型18000/学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高职高专毕业后已进修两年或两年以上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并取得相应进修证明),经我院认定专业优秀方可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学制:我校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四、报名及初试:
1、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相关公告,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或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报考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允许选择天津美术学院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网报后须到天津美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时间未定,请随时关注简章),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办理照相手续等(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费用不再退还)。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12月23日—24日(专业型的为12月23日—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专业型研究生考试时间以我院官网公布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考试地点为天津美术学院和其指定考点。(详见准考证说明,专业型研究生考试地点以我院官网公布为准)
五、复试:
1、复试时查验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同等学力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于不符合教育部及我院规定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安排:初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地点为天津美术学院。注:进入复试的同学(史论系专业)须提交一份个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学历、阅读兴趣、有无参加过与本专业相关的活动等)以及个人论文一篇(无须正式发表);进入复试的同学(其它专业)须提交一份个人基本信息(含主要学历、有无参加过与本专业相关的活动等)以及个人作品照片若干。
六、录取:
1、我院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考生按照报考的院/系/部根据录取原则分别进行大排名(人文学院除外,其中中国画按照花鸟、山水、工笔人物、写意人物、书法分别大排名,油画按照写实、表现分别大排名,动画艺术中按影像和动画分别大排名,环境设计按照室内、景观分别大排名,服装与染织设计按照服装、染织分别大排名,艺术设计学中的两个研究方向单独排名)择优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要提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要提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四)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五)我院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和试卷。
网址为:http://www.tjarts.edu.cn。
单位名称:天津美术学院单位代码:10073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邮政编码:300141
电话传真:(022)26241719联系部门: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