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一)推免生
经我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参加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2018年10月10-31日,9:00—22:00)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9:00—22:00)提前进行预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考时应认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招办、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四、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相关认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jsc1259@163.com)以备核验。
六、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7.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8.对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9.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以培养学院要求为准。
七、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复试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结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办法
1.我校招收的硕士生,全日制学术性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2年。其中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管理、法律(法学)、汉语国际教育学习年限为2年,艺术硕士(音乐、广播电视、美术领域)、法律(非法学)、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学习年限为3年。
2.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3.学费:根据国家规定,2019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一般为每生每学年750元(四人间),如有变化以当年寝教室管理中心安排的研究生宿舍具体情况收费。
4.奖助办法:具体奖助办法参看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
注:1、具体学费、住宿费标准及相关奖助体系标准请参见《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信院字〔2015〕125号)等相关文件,请到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栏目下载查看。
2、学院相关优质生源奖励办法等措施请到报考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十、学历、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不发放就业协议书。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7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邮政编码:464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周明成
电话、传真:(0376)6391259联系邮箱:yjsc1259@163.com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1 | 商学院 | 何老师 | 0376-6390726 |
2 |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李老师 | 0376-6393836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郑老师 | 0376-6391181 |
4 | 文学院 | 刘老师 | 0376-6391017 |
5 | 外国语学院 | 陈老师 | 0376-6393665 |
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郑老师 | 0376-6390046 |
7 |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 崔老师 | 0376-6393178 |
8 | 化学化工学院 | 曹老师 | 0376-6391172 |
9 | 生命科学学院 | 杨老师 | 0376-6392115 |
10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郭老师 | 0376-6392285 |
11 | 地理科学学院 | 闫老师 | 18337611768 |
12 | 历史文化学院 | 史老师 | 0376-6390739 |
13 | 体育学院 | 张老师 | 0376-6392802 |
14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刘老师 | 0376-6393659 |
15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李老师 | 0376-6392866 |
16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肖老师 | 0376-6391575 |
17 | 旅游学院 | 谭老师 | 0376-6390788 |
18 | 传媒学院 | 周老师 | 0376-6391539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卢老师 | 0376-6390869 |
20 | 协同创新中心 | 李老师 | 0376-8115271 |
21 | 教师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0376-6393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