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9]2号)文件要求,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骨干计划)。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实施骨干计划,对于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三、招生名额及专业
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2019年我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博士研究生10名。骨干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参见《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资格审查
1.审核办法。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禁擅自调整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限制性报考条件,公平对待招生区域内的各民族考生。
2.考生公示。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五、报考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等其他要求参考《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实现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参考《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部分学科专业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若另有具体限报条件,以该学科专业的报考要求为准。
六、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参加201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1、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招网);
(2)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至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在研究生楼006室)。
2、考试:
①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已由教育部公布,复试时间学校另行通知,考试科目参看《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报名前请填写相应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职考生还需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取得报名校验码方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现场确认前),将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考生登记表》邮寄或送至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递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5室)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451-82190710
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④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见《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录取工作
1.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2.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3.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学校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4.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八、教育管理
1.责任主体。学校是骨干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凡涉及学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管理。各招生单位要坚持“严、爱、细”原则,对骨干计划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考试标准。
3.学生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我校相关规定缴纳。学校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在开展奖助学金评定时,会充分考虑骨干计划学生的特殊性,予以适当倾斜。
4.我校将从已录取骨干计划学生中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学生参与本校低年级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九、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9日
附件2、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1、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