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20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16名,硕士研究生42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
二、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为我校2020年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各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
三、报考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报考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报考条件。
四、报名
(一)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下载并填写《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等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可凭生源所在省审核同意的《登记表》,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公告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需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二)网上报名
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告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2019年12月1日至31日考生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lzu.edu.cn/),按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请于2020年1月9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报考学院。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初试、复试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见《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见《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录取
(一)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民族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
(二)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我校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致。
七、培养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详见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栏说明;博士研究生实行以4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二)学习费用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甘肃省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三)证书发放
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按国家要求,在学生学习结束离校后,随学生的学籍档案直接寄至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
八、就业
1.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兰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传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微信公众号:lzu-yz
网站:http://yz.lzu.edu.cn
附件: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