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预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研究生共计23人(其中硕士生20人,博士生3人,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各专业(领域)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及上线情况调整。
一、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程序
1.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及报考要求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公告》、《广西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招生对象: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均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此外,汉族考生还需在广西区内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广西工作。
二、招生专业
《广西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一切专业(领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均接受“骨干”计划考生报名。
三、其他事宜
1.硕士研究生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1日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3.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注意在“专项计划”栏目中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输入验证码,报考类别应填为“定向”;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填原单位,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定向单位所在地填“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4.“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电话:0771-3231243
传真:0771-3232827
网址:http://www.gx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