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毕业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5年批准大连理工大学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130人,具体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计划为准。
一、培养
1.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东北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实际需求,培养政府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专门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正确的职业道德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系统运用政治、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分析、处理复杂环境下的各种问题,胜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高层管理工作。
2.培养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的学校。
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
2006年,被辽宁省人事厅授予首批“辽宁省公务员培训基地”。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第三批MPA教学评估中大连理工大学评估等级为A。
2011年开始,我校在全国和辽宁省级公共管理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先后有3篇(每两年评选一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学位论文、16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2016年,教育部公布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评审结果,我校共有6篇案例入选国家级案例中心。
2018年,全国首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评估结果为A-,在全国重点高校中名列前茅。
2019年,卓越大学MPA联盟公共事务虚拟决策大赛暨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研讨会在大连理工大学顺利召开。
MPA教育中心现有专业教师87名,其中教授36名、副教授41名。同时,还从政府等公共部门聘请了59名有学识、有经验、有业绩、高层次的实践导师。截至2019年9月,共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2398名。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依托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平台、公共管理实践教学基地,面向学生提供全过程、高质量、强应用、重实效的教学服务。
3.培养方向
★城市政府管理:该方向着重以公共组织的整合力与回应力为目的,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研究城市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和规律。
★公共政策:该方向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系统和运行过程的一般规律、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术与方法、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
★公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该方向重点研究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城镇和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
★非营利组织管理:该方向重点针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后被剥离出来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研究。
★法治政府建设:该方向主要研究我国在公共管理各个领域的法治建设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范围涉及司法、执法、监察、仲裁调节等领域。
★教育管理:该方向以教育管理领域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导向,围绕国家、区域、组织多层面的教育管理与政策领域的重要问题开展研究。
4.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的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4年,超过修业年限的硕士研究生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
5.学费
学费按照财务处网站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
6.其他
原则上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908/20190819/1814387434.html)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0日17:00前向我校MPA教育中心提供在职证明。
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五、考试
MPA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初试时间、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外国语考试可选语种:英语二(204)、日语(203)、俄语(202)。外国语考试满分100分,不测试听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初试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9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3.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0年3月中旬,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复试一般包括外国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差额比例及调剂等事宜详见2020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到我校MPA教育中心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协议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教育部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PA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后,由大连理工大学向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其它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088038470838484707951(Fax)
联系地点: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东门文科楼409室)
网址:http://mpa.dlut.edu.cn
微信公众号:dlutmpa
电子信箱:dlutmp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东门文科楼409室
邮政编码:116024
附件【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
https://efile.kaoyan.com/ofe/2019/09/12/213654_5d7a49f6dfad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