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郑重提醒: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凡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动画研究院、数字媒体学院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报考点报名,“报考点”需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因报考点选择错误造成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上述第2条院系以外其他院系的考生需根据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报考点报名要求,未按相关报考点要求报考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凡报考我校报名点“1150”的考生须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公告》,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通过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摄影系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院系要求于10月19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相关院系,未寄送报名材料或10月19日后寄送报名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初试资格。
6.我校今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符合该院系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在规定的网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前定向单位、招生学校、考生个人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1.考生应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对于报名过程中,考生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其缴纳的报考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预计于2020年12月底进行退费。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概不退费。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以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三)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四)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关注《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简章发布后,再进行报名。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咨询邮箱:yzb@bfa.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公告
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艺术基础理论》参考书目
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招生条件要求
报考导演系考生专家推荐书
核心期刊目录
北京电影学院学业奖学金细则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原标题: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fa.edu.cn/yx/yjsb/2020-09/22/content_1246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