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0分,总分150分;其他学科单科30分,总分245分。
2.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2。部分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教育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教学、地理学(区域经济研究)、公共管理(经济学院)、艺术学(书法学院)、软件工程以及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在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各学院各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130400美术学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