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分为复试名单的确定、复试资格的审查、体检、笔试与面试、科研创新能力(职(执)业能力)考核、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等几个环节。各环节的相关要求与规定如下: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为线上生,即初试成绩须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我们称之为合格生源。同一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按初试成绩总分(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中,学术学位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200%确定复试名单,专业学位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250%确定复试名单。
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通过调剂来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在确定的复试名单内,同一专业既有全日制又有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分别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依照①一志愿合格生源,②报考我校的校内专业之间调剂的合格生源、报考外校调剂到我校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的合格生源,③报考外校调剂到我校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的合格生源的顺序来确定,其中在各序列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